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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2年9月15日《商标法实施条例》施行之日起,商标变更,已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向商标局申请变更其申请人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者删减注册申请中商品。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权移转的,应办理转让手续。办理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的,商标权不发生转移。 申请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的途径:委托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应该注意的是: a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或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应将其所有注册商标一并办理: b改变注册商标文字、图形不属于申请注册商标变更的范围,应重新提出申请注册。商标局的审核:商标局在收到申请书件后。即对其审核,---续齐备,商标变更审核时间不确定。符---律规定的予以核准。发放注册商标变更证明,并予公告。
企业在迅速发展和扩张过程中,名称和地址等可能会发生变化,但却忽略了商标也要进行变更。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商标变更材料,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如果申请变更的商标是共有商标,还应提交以下书件:
a、申请变更共有商标代表人的,填写变更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书,商标变更费用,还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变更的声明。
b、申请变更共有商标共有人名义的,无论是变更所有的共有人名义还是变更部分共有人名义,或是变更共有商标代表人的,都应在申请书上填写所有共有人的名称。其中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应写在申请书的页上,其他共有人名称应写在申请书的附页上,其他共有人不需填写地址。
c、代表人名义、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将变更后的代表人名义、地址写在申请书页的申请人名称、申请人地址栏目中,将变更前的代表人名义、地址写在申请书页的变更前名义、变更前地址栏目中,并应附送相应的变更名义证明。如果代表人的名义、地址没有发生变更,申请变更的是其他共有人的名义,则申请书页上的变更前名义、变更前地址栏目不必填写。
d、其他共有人名义发生变更的,应在申请书附页的变更前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和变更后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以下简称变更前名义列表和变更后名义列表分别填写变更前共有人名称和变更后共有人名称,并附送相应的变更证明。如果其他共有人名义没有发生变更,也应将没有变更的共有人名义分别填写在申请书附页的变更前名义列表和变更后名义列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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